【湘潭日报】岳塘法院集中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
2023-10-10 08:52:5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湘潭日报 | 编辑:周冠成 |         

本报讯(记者 李涛)为提升市民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,岳塘区人民法院近期开展了打击毒品犯罪集中宣判行动,公开宣判两起毒品犯罪案件,对4名被告人分别判处1年9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。

2022年2月8日,童某以900元的价格,在上线“蛙力”(身份未查实)处购买约0.7克甲基苯丙胺和1粒甲基苯丙胺片剂(俗称“冰毒”和“麻古”),后以1100元的价格卖给贩毒人员张洲(已判刑),童某因此获利200元。

因犯贩卖毒品罪,童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;与前罪贩卖毒品罪所判刑罚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处罚金3000元;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,并处罚金5000元。

另一起案子中,马某自2021年起邀集一伙人,在社交平台推特、微信上发布包含“包厢派对必备,公安包过检,冰毒、合成大麻素”等字样的宣传广告招揽买家及代理,采用异地发货、匿名邮寄、人货分离等高度隐秘的方式贩卖2F(氟氨酮)、EU(Eutylone)等国家管制物品。同时,马某还另行招募了张某为其接收和邮寄毒品。此外,马某等人负责出资在韩某处、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其他非法渠道购入2F(氟氨酮)、EU(Eutylone)等国家管制物品,并在社交平台发布宣传广告招揽买家,张某则负责接收从上线卖家邮寄来的2F(氟氨酮)、EU(Eutylone)等物,并按照马某等人的安排将上述物质加工成“上头胶囊”“上头喷雾”,再根据马某等人提供的信息,邮寄贩卖上述物品至全国各地。

法院审理认为,马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;韩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;张某犯贩卖毒品罪,判处有期徒刑8年,并处罚金5万元。

今年以来,岳塘区人民法院立足刑事审判职能,突出打击重点,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分子。同时,将禁毒宣传与法治教育相结合,大力开展禁毒宣传进社区、进校园等系列活动,不断创新禁毒宣传形式载体,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,努力为群众美好生活保驾护航。

责编:周冠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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